​云南一起岳母住女婿家怀孕引发的荒唐伦理案。究竟是谁的错?

春柏呀 2022-07-25 09:11:12

事件回顾:

婆媳矛盾屡见不鲜,但婆婆、女婿、儿媳因怀孕而产生的怨愤却鲜有人听到。

云南省陆良县的一位婆婆突然怀孕,引发一系列家庭悲剧。

鲍秀琴(化名)过着非常坎坷的生活。她有三次不幸的婚姻。第一任丈夫意外去世,第二任因感情不和离婚,第三任丈夫发生车祸,只留下一个女儿云霞。她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又早早的将女儿嫁了出去,没有任何负担的她也是四处玩乐。

虽然鲍秀芹已经30多岁了,但她依然风度翩翩,寡居无依。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鲍秀芹也不例外。包秀琴同样不例外,由于在村子里面口碑不太好,她就投靠嫁到陆良县的女儿云霞

2009年,鲍秀芹带着全部财物来到女婿小贵家。鲍也解释了她的意图。她的女儿和女婿也让她过着孤独的生活;起初,家庭生活和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矛盾变得非常尖锐。

鲍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从来没有在女儿和女婿家做饭,甚至还主动向女儿索要生活费。如果仅此而已,他们可以容忍。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经常在村子里面逛。

她经常去的地方是小吃店和麻将馆。每次她去的时候,身边都有几个男人,鲍也很乐意和他们聊天,有时她也会手脚并用。这种行为已经在村里的老人之中传播开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找鲍,带她出去玩。

女儿云霞要她妈妈找份工作。至少她得养活自己。他们不能一辈子养活鲍;但鲍很不高兴。她认为,如果她抚养女儿,她的女儿将不得不养活自己的晚年。两人为此吵了一架。

鲍和云霞不仅在家里吵了一架,而且在村里也吵了一架。他们间的不和很快就扩大了。村子里面挤满了人,每个人都在嚼舌头;甚至有人觉得鲍和女婿小贵的关系暧昧,引起了女儿的不满。

这样的舆论逐渐蔓延开来

云霞听之后不知该怎么解释。她解释得越多,麻烦就越大。她让母亲回了家乡。她没有太多精力每天和母亲吵架。如果鲍回到家乡,她会饿死在街上。如果她拒绝,她会留在女婿家。

小贵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能把岳母赶出去!他叫他的大哥桂磨坊,他也是村里有名的好人。听说弟弟的名声受损,哥哥也觉得让她常住下去不妥。他让弟弟在父母家住几天,他来劝她。

奇怪的是,那天小贵家断电了,鲍秀琴觉得小贵在耍花招,想把她赶走;鲍秀琴提着一把菜刀堵在小贵家门口讨要一个说法,这么一闹,小贵和云霞要赶岳母的事也成了村子茶余饭后的谈资。

小贵和云霞终究没有狠心的把鲍送出去

2011年4月,鲍秀琴突然向女儿提出了要找一个老公过日子,女儿一开始同意,但是鲍秀琴的意思是找一个“上门丈夫”,也就是找一个男人住进女儿家中,云霞这下不同意,母女两人又吵了一架。

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鲍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鲍怀孕了。这件事也把小贵和云霞推到了道德的制高点。

鲍终年寡居。她经常住在女婿家,与女儿关系不好。没有人可以有一些联系;包也挺着肚子在村子里面走来走去,不顾别人的眼睛,还说女儿对她不好。她对女儿有强烈的复仇意识,这也更加坐实了鲍与女婿间的不正当关系。

虽然小贵和云霞想要找到这个男人,但包秀琴始终都不肯说,也不肯把孩子打掉;他打算把孩子生下来,还让云霞给她养孩子。

2011年6月,小贵和云霞在这个家里住不下。他们带着孩子回到父母家。当晚,哥哥桂某林又来劝说鲍秀芹,

鲍秀琴一见到桂某林顿时脸就拉了下来,桂某林觉得她年龄这么大了,也没有经济来源,一个人难以抚养孩子,就想让她把孩子打掉;鲍秀琴不肯,还表示就是要把孩子生下来,让小桂和女儿养她一辈子。

桂某林跟她发生了争执,扭打到了一起,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桂某林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直至鲍秀琴死亡,随后又用汽油焚烧的尸体,伪造成一场失火事故,但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超过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超过十年下列有期徒刑。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之中,手段特别残忍,环境特别恶劣,可以判处死刑。

桂某林归案后,有悔罪表现,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在本次事件当中鲍秀琴具有一定的过错,基于多种因素,桂某林从轻处罚。

一场家庭矛盾纠纷,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鲍秀琴一生坎坷,最终死于非命,桂某林一生没犯过错,冲动之下酿成血案,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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