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3岁多的小女孩活活“闷”死了,父母该不该被追究责任?

阿呆爸 2021-09-26 16:51:13

1、3岁多的小女孩活活“闷”死了‍

一个3岁多的小女孩,中秋节被爸妈遗忘在车里,最后活活“闷”死了。

这个真实的悲剧发生在今年中秋节的深圳。

当天,父母把3岁半的女儿,忘在了车上近3个小时,等到找到的时候,已是脸色惨白,大汗淋漓。

在上了热搜的视频里,孩子母亲坐在急救室外崩溃大哭,双脚跺地,请求医生一定要救活孩子。

医生则表示:一旦抢救不过来就要接受现实,但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说完转身走向抢救室。

其实,医生在说这话的时候,结果已经是回天乏术了。

真实的情况是,送到医院的时候,小女孩就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医院的抢救是出于人道主义了。

为什么会被遗忘这么长时间?

有未经证实的爆料说,家长当时去打麻将了,忘记了孩子在车上睡觉,中途还曾经让大儿子去找过,但是没找到。孩子还在车里喝完了三瓶水。

而深圳当天的气温大约有30多度。在密闭的轿车里三个小时,通俗一点说,小女孩是被活活“闷”死的。

2、父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非常让人痛心的悲剧。

在团圆之日的中秋节,一个三岁半的小女孩,一个人在车子里,又闷又热。她一定哭过喊过,最后在挣扎中,绝望中,昏迷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这样的绝望不敢想象,也不忍想象。

一个就算是你我这样和孩子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会觉得心里郁郁的,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说实话,如果真的像网传打麻将去了,那如此心大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小女孩的父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遗忘个十来分钟,可以理解。不见了三个小时,心要大到什么地步?即使是忘了十来分钟,那后续寻找了三个小时才找到,也可以说是太大意,没有尽到监护全力。

这种事,最恨活稀泥,说什么“孩子去世了父母也很难过”“父母也不想出现这样的事”“人都走了就不要再追究了”。

要谈原谅,谈宽恕,只有去世的孩子有权利,我们其他人都没有。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护他周全,出了事故,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何以警示来者?

3、绝对不要把孩子一个人丢在车内‍

有心的朋友用关键词“孩子 遗忘车内”搜索一下,就会发现类似的事故非常多。

大多数都是父母有意无意忘了孩子,很多最后也都是和稀泥,不了了之。

去年秋天,我和阿呆去一家超市,在停车场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小男孩一个人坐在副驾驶上,车窗是开着的。我问他,爸爸妈妈去哪里了。他说,去买饮料了。

我也是一时好事,觉得有点担心。于是就在车旁等了大概五分钟。他的妈妈回来了,我忍不住说了两句:把孩子一个人放在车里很危险,最好不要这样做。

那个妈妈一句话也没搭理我,看我的眼神,大概认为我是一个多管闲事的大傻叉吧。现在想起来,她和那对深圳遗忘孩子的爸妈不同的就是,她还知道不锁窗吧。

要不厌其烦地科普一个知识点:绝对不要把孩子一个人丢在车内,尤其是夏天。

把孩子丢在车里有多危险?很多自以为是的父母,似乎总觉得“我就去买个菜”“拿个快递很快就回来”,而实际上呢?

汽车熄火,车窗紧闭的情况下,如果外面的气温达到35度,只要太阳直射20分钟,那车厢里的温度就会升高到65度。

就算是凉爽的春秋天,气温在25度左右的话,熄了火关了车窗,车里的温度也会在一个小时左右升到48度左右。

此时的车里,又热又闷又没有水,别说是三四岁的小孩子了,就是三四十岁的成年人,也极易脱水、休克而死。

4、有人生来不配做父母‍

有一句话我憋很久了,那就是:很多人生来是不配做父母的。

这个话很残酷,很多人也不太愿意承认。但真情就是如此。养育子女,也是有门槛的。

就像每一个人都可以报名参加驾校考试,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绩合格,拿到驾照的。不同的是,生儿育女这件事没有考试,门槛更低而已。

有一些人,稀里糊涂生一个娃,没有幸运、珍视,反而视为负担、累赘。没有多少爱护,也谈不上什么教养。

大家不要以为这样的父母少,其实真不少。

前些年我住在南京的时候,一个叫天景山的小区就爆出过一个大事:有一个妈妈在网吧连续上网不回家,两个女儿在家里活活饿死了。

至于像年轻的爸妈在烟雾缭绕的麻将馆里,一手抱着几个月大的娃,另一手抓牌出张,那就见得太多了。

说实话,我们做父母的,身份有不同,能力有高低,在养育子女这件事上,也未必就能百分百做到尽善尽美。

但无论如何,一定要有一个底线责任意识,知道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既然生养了,就要尽力去挑起来。

不管以前多么天真、混蛋,生了孩子之后,都要经历一次蜕变,千方百计给他吃饱穿暖,接受教育,懂得要尽心用力,保护孩子的安全。

如果还有心宁愿自己病痛、减寿、割肝抽血的,也不想孩子受一点罪,那就不仅是合格,而且称得上是优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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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深圳那对父母,应该负刑事责任吗?你身边有很不尽责的父母吗?出过恶性事故吗?欢迎留言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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