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高度集权的财经管理体制,给国家财政的正常发挥带来诸多问题

繁花晕染 2021-06-12 16:31:53

北宋建立后,为革五代藩镇割据之弊,宋太祖、宋太宗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将地方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收归中央。

其中,关于财政集权的措施,择其要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将地方应有开支外的钱物,一并送至京师。其次,中央派出官吏到地方进行监督。再次,建立账籍制度,地方收支须报三司审核。这些措施,使全国财政统归于中央三司管理体制之下。

自北宋初至神宗初年,一直施行的是这种,统归于中央三司的高度集权的、中央财经管理体制。这种高度集权的财经管理体制,虽在革除五代藩镇割据之弊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给国家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带来了诸多的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三司所统辖事务之繁杂,给财政的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的不便。此外,这种高度集权的中央财经管理体制下,全国财政统于三司,宰相基本无权参与财政事务的管理。

这种分权,使财政收入是否能够足以支撑战争消耗、政府开支等财政支出,二者之间关系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协调。特别是仁宗时期,与西夏的长期战争巨额的军费支出,财政日渐匮乏,财政收入与支出的不协调问题更为突现。

范镇认为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彼此各不相知格局,造成三司取民之财过多、百姓日益窘困,为此应恢复冢宰制国用的古制,从而使宰执通晓兵民财利的大计,以实现量入制出减轻百姓负担的目的。

如范镇等人,倡导恢复冢宰制国用的先声,成为王安石变法时,宰执能够掌握部分财权,并设置朝廷封桩库的重要原因。北宋财政在太宗至真宗初年尚能做到用度自给,真宗后期开始出现入不敷出的端倪,而至仁宗之世财政匮乏之境日益严重。

据汪圣铎先生研究,北宋建国后的百余年的时间里,是北宋财政状况也是整个宋朝统治时期,最好的阶段,堪称北宋财政的全盛时期。然而在这样一个全盛时期,宋廷的财政危机却相伴而行且日渐显露。

宋太宗、宋真宗前期的财政,尚能做到如叶适所说的用度自给,而犹不闻以财为患,而真宗后期却逐渐呈现下滑趋势。仁宗即位后,连年的灾荒,财政赋入减少。英宗享国之日短,对于扭转仁宗末年的、财政匮乏的局面的作为不多,财政匮乏依旧延续。

故走出仁宗、英宗在位时期形成的财政匮乏局面,成为神宗即位后为政的当务之急。内藏库自北宋初年设置时就凸显出其内廷的特征,无论其钱物来源,还是其独特的财库管理体制,都呈现出皇帝私财的性质,同时它收入的强储备特征,使得其在国家财政运行中,扮演着其独有的角色。

明内藏库虽为天子别藏,却也承担着佐助三司,以应对国家不时之需的职责。内藏库在设置之后,历代皇帝通过借贷、赐予等不同形式来佐助三司经费。据董春林先生统计,内藏库有明确时间记载的支出共189次,其中真宗、仁宗朝108次,最为频繁。

虽然真宗、仁宗朝多是采取借贷给计司的形式,但多是有借无还,计司财计已捉襟见肘并无力偿还,故这些借贷多被皇帝予以蠲免以显示皇恩浩荡。

这种有出无入的借贷,加上频繁地支用,使得内藏库支出总量大幅提升,特别是仁宗后期宋夏战争爆发后,内藏库每年需要支付300万两应对军需。

神宗即位后,为弥补内藏库的亏空,采取了诸多措施。措施包括:一是内藏赋入的定额化。将每年应纳入内藏库钱物的数额固定化。二是对内藏库的支用进行规范化管理。前文已述,真宗、仁宗时内藏对三司的佐助多是采取借贷形式,但事后却多被皇帝予以蠲免。

而神宗即位后,对内藏库支出进行规范化管理,更多采取的是真实的借贷,借贷时多附有偿还方案。内藏库赋入的定额化和支出管理的规范化,一方面扭转了内藏库日益亏空的局面,使得内藏库库务充盈,但同时也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其问题之一是赋入的定额化,使得一部分原来直接输入内藏库的钱物窠名,不再直接输入内藏库,而是先输入左藏库再转入内藏,这就导致这些钱物窠名,不再具有原来所具有的皇帝私财的性质,转运使截留以及地方挪用的事情时有发生,以致后来干脆将金银坑冶之利的三成许,转运使截留使用,这与宋廷财政上的中央集权背道而驰。

问题之二是内藏库支出管理的规范化,特别是借贷偿还的实质化,使得本已捉襟见肘的三司在向内藏借贷时,不得不确实考虑日后的偿还,实质上也使三司在面对不时之需时,失去了强有力的后盾,迫使三司去寻求新的后盾以应对不时之需。

这与神宗、王安石等人试图建立新的财政储备体系,以减少内藏库的支出以及储备物资以实现吞服辽、夏的战略目的殊途同归。在这种背景下,朝廷封桩钱物制度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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