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跋扈!山东一球员酒吧暴打22岁女孩,还叫嚣:你知道我谁吗?

西瓜小妹 2022-01-19 20:58:28

“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这样跟我说话!”山东济南,某酒吧内,一女子在酒吧厕所门口被一名男子撞倒,遂要求对方道歉。万万没想到,对方竟对她说:“小姑娘刚出社会吧?不知道社会的险恶是不是?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这样跟我说话。”

据熟,1月16日凌晨12半,22岁新疆女子丽扎没有被眼前这名身形高大的男子吓唬住,她坚持让男子成某向她道歉。

结果成某一听这话,火了,直接一巴掌扇过去,打了丽扎一个踉跄。这还没算完,成某又拽着丽扎的头撞向水池,“砰”的一声后,丽扎倒在地上,成某开始猛踢丽扎头部。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

事发后,男子成某拍拍手走了,继续回到包厢喝酒,像个没事人一样,还对同桌的人炫耀说,“他刚刚打了一名女子”。安保人员要将他带出来时,成某同桌的女生表示,“不就挨了几下吗?道个歉就是,用得着报警吗?”

然而,警察来之前,成某却跑了,最后酒吧出动了6名安保人员,才将其带回,但成某的嚣张气焰,丝毫不减,他直接当着所有人说:“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鲁能的。”

目前,民警对成某作出了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女子丽扎透露说,即便是到了派出所,成某也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直接叫嚣说:“你去检查吧,多少钱,我赔。”

这可真够嚣张跋扈的,喝醉酒后磕磕碰碰的难免的事,想必男子也不是有意为之,可为何面对女子提出的道歉请求,就不能坦然接受呢?

从法律角度讲,在这件事情中,男子仗着自己身体体壮的优势,在酒吧这样的公共场所对女子大打出手,已经属于故意殴打他人,从警方的通报来看,女子的伤情并未达到轻伤以上,所以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无需接受刑事处罚。

但不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男子的行为还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至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男子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已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所以完全可以对其顶格处罚,拘留10日且罚款500元。

另外,此事事件曝光后,部分网友认为只对男子罚款500元太少,毕竟对被害人造成的伤情是不可逆的。

其实网友大可不必担心,500元的处罚只是行政违法的处罚结果。在民事方面,男子随意殴打女子的行为,还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权、健康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本案中,女子在固定好受伤的证据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因为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的损害。

最后,成某作为一名球星,其不仅在事业上应该努力,更应该在为人上给球迷做好表率,怎么能在公共场合打女生呢?因此,希望球队和足协对成某的行为也可以做出一定的处罚,让其长长记性。

还有,不管什么人,什么身份,都要牢记一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遵纪守法是每个人的基本义务!大家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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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1-22 20:43

    一个踢球的都这么横,球迷们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