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三人成虎?
谎言被不断重复,最后有可能就会变成“真理”。
比如,在郑爽事件中被广泛传播的“郑爽赔八亿”,就是一个不入流的导演在网络上一时口嗨的说法,然后被无数自媒体拿来反复热炒,最后衍生出来诸如“郑爽会被索赔到破产”之类的传闻。#郑爽#
来,我们分析一下这件事,看看是否真的是传闻说的那样。
一、口嗨式的爆料不足信
郑爽要赔八亿甚至九亿这个说法最早是出自互联网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叫周什么的导演之口,他说郑爽一共有四部电影没法上映,一部电影要赔两亿,四部就是八亿,这就是“郑爽赔八亿”的由来。他还说,郑爽一共代言12个品牌,每个品牌赔一千万,最后合计一共要被索赔9.2亿。按照他的说法,那郑爽破产几乎是没问题的。但,这是真的吗?
很多自媒体将这个人称为“知名导演”甚至“著名导演”,笔者特意去查了一下,发现这位所谓的导演基本上没啥值得一提的作品,开句玩笑说,按几线几线去衡量的话,他估计能排到九十八线去。
当然,就算是九十八线的导演,只要说的有道理当然也是可以相信的,但你只要用初中生的逻辑思维去分析一下,就知道这个周什么的说法是多么不靠谱了。
有郑爽出演且目前处于待播状态的电视剧一共只有四部,电影没有,她一直是电视和综艺咖,电影很少。
这四部剧中还包括一部《刘老根4》,她在里面只是客串,出场极少露个脸而已,甚至有可能都不拿片酬那种,毕竟是她老家拍的戏,支持一下也正常。
正常情况下,《刘老根4》最多只需要删掉郑爽的戏份就可以了,对电视剧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你说,就这样的客串戏,郑爽都要赔给《刘老根4》两亿?直接够本山大叔再买一架飞机了,这样扯淡的话,别说初中生,小学生也不能信啊。
仅此一项,你就知道这个周什么的话有多么不靠谱了。
至于其他三部电视剧,虽然郑爽都是主演,但三部电视剧按照宣传所说一共才投资5亿,郑爽一个人就包赔6亿?你觉得郑爽会签这样的合同?
至于那些代言品牌,本身代言费就参差不齐,国际大牌代言可能有几百万(互惠合作,一般费用都不高),国内一般品牌代言可能就少得多,品牌价值都不一样,合同更不一样,那凭啥每个品牌平均赔一千万?
二、影视行业的现状
2014年,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影视剧暂停播出的通知,一般称之为“劣迹艺人封杀令”。
从那之后,有些剧组在和艺人签署合同时会加入一条“劣迹艺人包赔条款”,规定一旦艺人被封杀影响到影视剧正常播出,艺人就要包赔剧组的损失。
这个条款在一些剧组确实存在,但是,并不是每个剧组都会和艺人签这个条款,原因有三:
一是顶流艺人不会签,别看小演员拍个戏挺难,但在顶级艺人那里一般都是影视剧求着他们,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顶流艺人在签约时的话语权比较强,他们认为这种条款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和侮辱,所以很多剧组在和顶流艺人签约时不会加入这个条款。
二是很多剧组为了规避风险会把工作做在前面,调查艺人是否有“劣迹艺人”的潜在可能性,如果危险性比较高,他们宁可换人也不会签,如果危险性极低,签约时不加这个条款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时多数剧组现在都是分期付款,付款周期一直到电视剧播出后,毕竟中间可能存在删改剧情或补拍补配音等问题,换句话说郑爽可能还有一部分片酬没有拿到。
三是这个条款是关于“劣迹艺人”的,而广总在规定“劣迹艺人”行为时点名了“吸毒、嫖娼”等劣迹,也就是说,该条款即使签了也管不了太宽。
举一个例子,曾有媒体拍到过汪峰、葛优、宋丹丹等人在国外赌场里玩玩的照片,那么,这个算“黄、赌、毒”里的“赌”吗?应不应该封杀呢?
当然不会,一方面他们是在国外或某地合法经营的赌场里,另一方面广总也没有相关规定。同理,剧组在和郑爽签合同时肯定也不会提前想到“弃养”等条款。
所以,不论剧组和郑爽签没签类似“劣迹艺人包赔条款”这样的东西,严格按照合同走的话,郑爽可能最多只需退回已经支付的片酬,其他违约金条款即使签了也很难被触发。
三、郑爽的情况有特殊性
上文说了,广总公布的“劣迹艺人”点名的是吸毒和嫖娼,这是明显违法的事实,属于红线,不能越过一步,越过了就没救了。
郑爽的事情显然还没有越过红线,而且她被公众和批评的两个问题,从目前来看,“弃养”只是口头上,但在事实上也是不存在的。
所以,有些媒体对郑爽的称呼是“问题艺人”而不是“劣迹艺人”,这个说法相对比较客观。毕竟她没有越过劣迹艺人那条红线,自然所谓“劣迹艺人包赔条款”对她是无效的。
至于有些媒体直接将郑爽列入“劣迹艺人”名单,抱歉,谁是不是劣迹艺人可不是媒体说了算,那是得有正式文件的。最简单一个道理,没有正式文件的话,剧组拿啥到法院索赔?
但是,毕竟郑爽引起了网络上的口诛笔伐,其有些行为还是无可辩驳,因此如果一些剧组和代言品牌以这个为理由向她提出索赔也是存在可能性的。
问题在于,一些国际大牌可能会在合同中详细签署有关公众事件的条款,郑爽可能会按照合同退还代言费用并支付一些违约金。但对于国内大部分剧组和一般品牌来说,他们在顶流艺人面前的议价权有限,因此很难签署如此详细的条款。
当然,如果剧组方面为了挽回损失还是要向郑爽索赔,这当然也是可以的。比如高云翔之前已经被判无罪释放,但有关剧组还是向他提出了索赔要求。
只不过,这种索赔官司非常难打,一方面是合同中很难将条款写细,之前黄海波涉及到的一个索赔官司就以原告败诉结案。另一方面郑爽在本质上不属于吸毒嫖娼这种无可辩驳的劣迹艺人。所以即使有关剧组提出索赔官司,打官司的时间都是旷日持久并且不一定能赢的。
综上,郑爽目前最可能的状况是,需要向部分剧组或品牌退还一部分先期支付的片酬或代言费用,然后再签订一份涉及到后续播出等情况的补充协议即可。
不过,考虑到郑爽有两部电视剧接拍时的片酬相当高,其退还的片酬估计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此媒体说她降价两千万卖掉豪宅倒是有一定可信度。
有意思的是,据说郑爽这座豪宅买的时候只花了八千万,如果真卖了一亿三千万,等于她还净赚了五千万。
说的挺客观
索赔个屁!!!
几年赚的钱都赔进去了 经济要是没危机卖什么房子车子
站在看似公正公平的角度分析。其实,你和那个导演差不多其实。。。具体不想多说了。
支持郑爽
比较客观,还有她代孕也不违法,如果违法了,国家还不法办她吗?
这个啥导演就是学宋祖德之类的,还有啥作家啥搏击裁判。。。。最讨厌这几个,都是不要脸的东西。
赔也是一部分不可能全部 风险都是共同承担的
只剩渣了还提
玩完了不给钱就不算嫖[得瑟]
偷税漏税呢?这个逃不了吧
别的,不说,1000万片酬到他手里,个人所得税公司运营费用,乱七八糟一扣,还有多少?退的时候倒是要退1000万
还是一篇洗白文,说的挺中肯的,但放掉了主要的代孕,代孕在我国是有违道德和法律的,虽然走灰色路线,也逃不过道德的指责
是问题艺人,不是劣迹艺人,官司还没有打完,事情还没有定性。这个世界不能因喊一句: 我想抢劫,就要把人抓起来,要看具体事实。
力挺送子观音郑大师!
只有一陪到底,没有一赔到底
确实不方便若是真的有心机不会被这男人这么搞到
好可怜太单纯被人给卖了
当年老张家贪污。。。有没有同伙还在意气风发
中肯的文章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
历任男友都是渣,只有郑爽白莲花,弃养代孕做好事,还说小编烦死啦!
希望爽妹早日度过难关,东山再起[得瑟][得瑟][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你是个良心自媒体
分析得挺祥细[点赞]
真相只有一个,但我们吃瓜群众绝对看不到的,当蓦然回首,烟火栅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