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号,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对被李小龙之女李香凝起诉关于商标侵权一事作出回应。
他们表示对于商标侵权问题非常疑惑。他们系列的商标全部都是公司申请并通过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授权的。而且,这个商标他们已经用了十五年之久。对于起诉一事,他们会积极研究,准备应诉。
而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李香凝这边对其索赔2亿元,外加维权8.8万。看视巨额的赔偿背后,有网友却称是合理的。
然而,也正如网友所说。真功夫的所用商标,的确与李小龙形象非常酷似。通过对比,神态动作等各方面都非常地相似。虽说已然使用了15年之久,但还是改不了这个事实。
也有网友表示,无论是从公司角度还是女儿的角度都支持李香凝的做法。此外,他们还爆料说,李香凝近年来一直专注于“李小龙”品牌的推广及维权。她已陆续召唤了许多李小龙电影及商标。看来这次的起诉,也并非无风起浪。
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鬼??
等你赚个十几年有钱了再告你,真功夫确实辣鸡,一个排骨饭,那个彩蝶下面凸起来的,只有你表面看到的那几个排骨,下面筷子都戳不下去,吃过一次就没有去第二次了
投机取巧,商人就这样的吖
为什么要用黄色做头像?
模仿李小龙是肯定的,但是否构成侵权?不一定的。
想钱想疯了,一个功作也能成为专利
这个案子如果李胜了,以后会有更多的碰瓷出现
这种动作李小龙摆过,其他人也做过相似的中国功夫路,不能算是李小龙专有的,不是他的肖像。那么像李一样的身材就侵犯了李小龙的肖像权了?就不准人家长那么瘦了?我觉得这形象只能算是中国功夫的一个抽象形象,你硬要对号入座那是你自己的事。因此,我以为虽然有点似,但不能等同!商标设计者有利用大众的心理打擦边球的想法。
周星驰版本的的
头一次看到真功夫的时候,我就以为是跟李小龙有关系的
有点牵强了吧,只是像,更多的是动作像,而且这动作估计大半个中华都会吧
炒作,告不赢的
本来就是李小龙为原型设计的,这个没得洗。
其实就是不爽真功夫,怎么样,就是不爽他用李小龙的形象
熙来攘往皆为利
乔丹是个黑的影画吧。鼻子眼睛都没有,这个真功夫可是样子都一样哈
没钱花了,所以找点背锅的
那我做一个这样的动作是不是也算侵权了[得瑟],啊打~好了我侵权了,来告我啊
捡耙和
这还用对比吗 一看就是李小龙了[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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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可以起诉乔丹了[呲牙笑]